第二百二十七章 条约,又见条约-《大尧指挥使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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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错,又是条约。
虽然说上一次大臣们并不支持唐煜出售火器。但是唐煜明显有自己的打算,并且告诉臣子,出售武器对尧国利大于弊。好吧,群臣在唐煜的强硬态度以及萧筠的支持下,最终还是同意了。
然后唐煜提出仿照对付扶桑那样,也和西夷签订一份条约。
然后这份条约就在唐煜的主持拟定下,新鲜出炉。
“这是什么?”哲勒篾拿起放在自己面前的条约,上面是篆体和西夷人的马形文字两种版本。
主要规定如下:
首先,西夷国和尧国维持和平至少一百年,期间不得互相攻伐。两国在互惠互利,平等贸易的前提下共同发展。(说的很冠冕堂皇。)
第二,西夷国将领地范围内一半的矿产资源,包括石涅,火油,硝石,铜,锌等矿物。交给尧国开采,以换取尧国出售火器的资格。在开采区域,尧国有权设立五千人以下的驻军,以保证开采的顺利和防止匪盗侵袭。
第三,尧国每年给予西夷火铳五万支,火炮五千门,作为开采的资源的交换。如果西夷想要增加数量,则需要另外加钱。
第四,西夷国允许尧国人前往西夷国开设工厂,出售商品。同时,尧国承诺,建造工厂的劳工和运转工厂所需的工人,优先从西夷人中选择。工厂主每日结算工钱。
第五,尧国矿区驻军不会随意走动,也希望同西夷人民友好相处,如果发生意外问题,需两国磋商解决。
合约大致上就是如此。
哲勒篾拿着这条约看了又看,大致上意思都明白,但是这个什么工厂啊,工人呐,就有点搞不懂。
不懂也不好意思问人家,显得自己不懂。只好说:“安答,这一份条约我能否拿回去研究一下,过几天给你答复?”
“当然可以。”唐煜笑的很灿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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